身邊某位女性朋友是這樣子的

交往七八年

終於論及婚嫁 但最終卻以分手收場

然後隔一年又再交了男友

交往不到一年便決定結婚


我只能說 人生就是這樣奇妙

不對的人 耗盡一生也沒有結果

對的人 卻能在短時間內下定決心 互許終生



所以

幸福這檔子事 還真的是 嗆司嗆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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